1、初次申领的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为六年,期满换证时,机动车行驶人在机动车行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行驶证;在机动车行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久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此外,超出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2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行驶证(因此被注销机动车行驶证未超出二年的,机动车行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能够恢复行驶资格)。
2、因此,行驶证逾期未超出2年还能够正常解决换证,但逾期期间不能行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