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