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起诉离婚了,法院就会直接判决准许离婚。法院在判决是否准许离婚前,均需对双方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是否准许离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目的,就是希望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感情确已破裂。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以参照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准备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