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何为出轨,出轨也并非法律名词,根据汉语意思理解,所谓出轨,是指男女脱离正常的道德准则,去谋求非正当的感情、性的利益。
2、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同时我国是一夫一妻制,因此就要求夫妻在婚内不能脱离正常的道德准则,去谋求非正当的感情、性的利益,出轨即没有履行忠实义务,违反法律规定。《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对于出轨主要规定为重婚,即已婚男女与已婚或者未婚男女结婚,或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另一种是同居,即已婚男女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还有一种就是通奸,即已婚男女与婚外异性偶尔发生性关系。同时,《民法典》对较为严重的出轨行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作了相应规定,即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