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予起诉意味啥(检察院不予起诉的)

法律知识2023-05-13 06:30:21佚名

检察院不予起诉意味啥(检察院不予起诉的)

不起诉分三种情形。

第一,法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酌定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存疑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本文标签: 不起诉  特赦令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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