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收养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收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的一致意见;
(2)、收养方和被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
(3)、双方携带收养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