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是指以书 面、口头等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例如:使用下流、肮脏的言语辱骂对方,在文章中利用贬低人格的语言攻击对方等。诽谤是指捏造有损他 人名誉的事实,并加以张扬、散布。宣扬他人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2)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具体包括: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这一结果应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应当只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自我感觉;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这一结果虽无法量化,但实实在在地表露于受害人的外部行 为;受害人财产受到损失,如因无法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丧失原已确定的演出机会而无法获得报酬等。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 由于侵权行为所直接引起。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故意或过失,如出于发泄不满、报复他人等目的而故意或过失实施侵权 行为。上述4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