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受遗赠获得的物权,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即因受遗赠获得的财产,应当经过交付或登记这一物权变动公示行为而获得物权。但是,因继承取得的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知识2023-06-06 18:07:10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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