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偷越国边境罪刑法97条)

法律知识2023-08-21 06:28:21佚名

偷越国(偷越国边境罪刑法97条)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本文标签: 组织  客体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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