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职工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3-05-17 15:35:37未知

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职工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关于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文标签: 伤残  工致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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