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激情杀人也是故意杀人,只是在主观上由于情绪的影响,引起认识的局限和行为的控制力上的减弱,对于行为的性质、后果缺乏必要的考虑而产生突发性犯罪。与有预谋的故意犯罪不同,行为人没有长时间的犯罪预谋,没有预先确定的犯罪动机,也没有事先选择好的犯罪目的,主观恶性不如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大。
2.激情杀人仅是作为刑事侦查术语,来描述犯罪过程。在法庭辩护中,不能据此作为免责事由。同时我国《刑法》中没有对该词定义,从法理角度只是用来分析杀人者的主观动机和主观恶性,而不是准确的罪名。
故意杀人根据主观恶性的不同,实践中往往对情节较轻的几类犯罪从轻或减轻量刑,如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基于义愤的故意杀人、被害人刺激下的激情杀人、受被害人请求的杀人等等。
3.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