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不予受理(暂予监外执行不予受理怎么办)

法律知识2023-11-21 16:51:37佚名

暂予监外执行不予受理(暂予监外执行不予受理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就交通事故责任作了科学的划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本文标签: 道路交通  事故  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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