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不是由个人缴纳,应由企业方缴纳。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4条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如果该企业已经给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应由负责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该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就是未办理生育保险,则生育医疗费和产假工资应由企业依法支付。
法律知识2023-03-30 19:24:50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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