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二.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三.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四.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五.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工、实习工的法律特征:
1.学徒、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职业培训关系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2.建立学徒、实习关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受训者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要求,是决定能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学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