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办理人才绿卡)已参加社保、医保,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昆工作大专满3年,中专满5年,并拥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昆山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7、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8、经市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人员和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