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驾校练车撞坏车,驾驶车辆的学员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其造成的事故损害责任由陪驾的教练员承担。因为教练员是执行职务,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由教练员所在的驾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