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时向银行挂失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失票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书;
2、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法院在3天内应通知承兑银行挂失止付,并做公告;
3、如果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则票据遗失人可以申请法院做除权判决,然后向银行主张票据权利(办理托收收款)。
注意点:
1、失票人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写明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2、需要向法院出示前手每一家背书给下一家的证明:因各前手全参与了银行承兑汇票流通过程,所以应该提供全部背书人的证明材料。
法律知识2023-08-16 01:22:55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