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是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进行军内调解;调解不成的,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然后一方或者双方携带此证明材料到法院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二、军人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首先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也就是说在,在夫妻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首先进行军内调解,在拿到相关证明之后才可以和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2、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
(1)首先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离婚的程序根据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1)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方是军人离婚需要携带的资料要有相关政治部门开具出的双方同意离婚的证明,并且需要携带这份证明材料到军事法庭进行起诉的处理,也可以进行协商的处理。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是和正常的夫妻关系需要用到的材料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