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会抚养费案件中征收标准是什么?

法律专题2022-12-22 15:11:48未知

浙江社会抚养费案件中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社会抚养费案件中征收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且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子女情节,由此来确定税收数额。并且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还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规定的,每个城市又会有些许差别。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二、浙江离婚抚养费是怎么给的?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征收社会抚养费与本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每个月固定收入的20~30%,需要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年总收入的20~30%,可以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本地的经济水平提高,工资收入增加,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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