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离婚财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请求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收费标准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取决于夫妻共有财产数值,如果不超过20万,受理费是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要另行缴纳诉讼费。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除了受理费还会产生以下费用:
1、申请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1、起诉书;
2、证据材料;
3、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四、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由此可见,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中,夫妻共有财产的数值不同,法院收取的受理费也不一样,如果不超过20万,在50~300元的范围内,收费标准具体以法院的通知为准。收到法院通知书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费,否则法院会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