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指的就是可以由被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虐待案,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三)属于刑事自诉的受案范围;
(四)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刑事类型的案件主要包括公诉类型的案件和自诉类型的案件,自诉类型案件主要指的就是公民个人是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的,然后由人民法院直接对此进行定罪量刑,对此进行一定的惩罚。这类型的的犯罪一般情况之下都是比较轻微的,比如说暴力干涉婚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