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死亡是否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关系是不存在自动解除的。对于员工身亡的情况,如果单位有员工的死亡证明,可以直接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如果员工身亡,不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我国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共有三种,即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双方协商解除,但不存在自动解除。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对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动合同的规定最为宽松,除了双方有明确约定等特殊情况,只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而企业如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要受到更多的限制。对单位而言,如果单位有员工的死亡证明,可以直接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如果单位没有,单位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填写一张“终止劳动用工登记表”来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另外作为单位,还需要填写一份书面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用快递等方式,送达到死亡职工家属手中。注意,作为单位要保留好委托快递的相关单据,预防以后有纠纷可以做为证据。
二、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三)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五)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
(六)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在许多方面受到国家的干预,体现国家的意志,须以国家法定的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条款为内容。
(七)关系的稳定性不同。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地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
员工死亡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关系的存续时间、侵权归责的原则、管理关系的方式方法,关系的稳定性,国家权力机构的干预程度,一般来说,劳动关系比雇佣关系更稳定,更受劳动者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