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撤销的前提条件是合同生效吗?
是的,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必须首先确认合同是否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是否有效还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经有权人的特定行为或者一定的事实的发生才能确定合同的效力的合同。此类合同成立后往往欠缺某些有效条件,若后来此条件具备了,则转化为有效合同否则,也可能转化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合同,从而自始无效。
其次,确认合同是否无效,如果签订的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后,确认合同是否具有法定的变更或者撤销情形的,主要情形有:(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除上述情形外,合同是有效的。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2、合同撤销权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3、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合同生效之后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行驶,合同撤销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当事人的撤销权消失,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