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诽谤罪的管辖机关是哪里?
侮辱诽谤罪的管辖机关是公安部门、法院。侮辱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是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侮辱诽谤他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诽谤罪客体要件
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诽谤罪客观要件
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一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诽谤罪主体要件
诽谤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诽谤罪。
4、诽谤罪主观要件
诽谤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一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侮辱诽谤罪只要构成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对于此罪是属于自诉案件,可以本人到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但前提也需要造成严重的情形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所以,对于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