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做证的申请书的提交时间需要在举证期间满的十天之前,并且证人出庭做证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准许在开庭的时候做证的情况下,需要通知证人出庭做证,并且告知作伪证的后果。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只是简单的将不能辨别是非和不能正确表达的人排除在证人范围外,并没有做出其他例外规定,因此亲属证人没有任何特权,同样负有作证的义务。
所谓刑事证人是指凡是知道刑事案件情况,并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所谓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是指刑事证人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出席法庭,当庭陈述和回答本人知道的案件事实。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类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是制约庭审功能发挥和保障案件质量的瓶颈之一。为了促进证人出庭作证,新刑诉法从证人出庭的范围、不出庭的后果以及加强对证人的保护等三方面作出规定。
证人出庭做证是权利有时又也是义务,如果证人知道案件的有关情况,并且对案件的推进是关键性的证据,这个时候具有做证的义务,但是作为证人时有条件的,需要满足条件才能作为证人出庭。
在我国的案件纠纷的处理中,只有在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才能被审理的人民法院所采纳,从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案件的证据是必须具有法律效力的,即证据是需要符合证据的法定收集方法的规定等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