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怎么量刑?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的相关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如果说信用卡本身的价值没有达到较大标准,应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三、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一旦出现,将会对我国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同时对他人的财产安全已经造成一定的影响。结合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和是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程度的不同,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的有期徒刑的处罚是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