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超载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方有超载行为的,如果另一方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般由超载方承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对超载一般怎么处罚
对于超载的处罚可以分为罚款和扣分两个方面。
(一)罚款根据超载的人数还有货物的核定载质量进行确定: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扣分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或者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
3、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
交通事故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责任划分,一般由违反交通法规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超载的处罚包括为罚款和扣分,如果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需要按照超载的不同比例确定罚款的多少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处以五百元到两千元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