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提起反诉要注意哪些问题(民事诉讼提起反诉的条件)

法律专题2023-10-22 10:08:50佚名

民事诉讼提起反诉要注意哪些问题(民事诉讼提起反诉的条件)

一、民事诉讼提起反诉要注意哪些问题?

1、提出反诉的时间一般诉案件受理后,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

2、被告提出反诉后,原告因传票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本诉按撤诉处理,反诉可以缺席判决;

3、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同一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4、反诉应当由其他人民法院独家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无关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提出反诉的被告可以另行起诉;

5、在第二审程序中,原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调解反诉,调解不成的,通知反诉人另行起诉,但双方同意由二审人民法院共同审理的,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共同裁判。

二、民事诉讼起诉多长时间可以立案调查?

1、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2、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诉讼代理人提出反诉,需要当事人的特别授权,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时间是七天,法院收到立案申请之后,会进行相应的审查,审查无误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从立案之日开始,半年内会审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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