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人一直住院不出院的应对措施:
1、对于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车方致使人员受到了轻微的伤害后,在保证受害者及时就医后,千万不要操之过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对方,也更不要去为其垫付任何费用,一直等待对方自己认为伤情全愈后,提出解决时再与之理论为好。急于求成是处理交通事故伤人赔偿之大忌。
2、对方在医院只是接受一般的医疗,而实际没有住院的行为,平常人们称为叫做“挂床”,这肯定不是属于正常的行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们治疗疾病时,挂床的行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许的,甚至还会对就诊的医院进行处罚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中患者的这种情况就不在此例了。因此,医院也不可能承担什么责任的。不过此医院通常可能不属于那种正确的市级医院。当事人可以去给对方讲,对方的就诊医院一定要是县市级医院的医疗发票才能报销,如果是这种只知挣钱,不讲医德的医院所开具的单据,保险公司是不可能为之报销的。并告诉对方让他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赔偿事宜。
3、与此同时要交警的主办警官和保险公司保持沟通,并向他们通报对方的就医实情,为日后的调解和诉讼作准备。
4、以医院的意见为准。对于人为故意扩大的损失,可以拒绝赔偿。
5、其次,交警扣车的目的是对车辆技术状态与交通事故的关系进行检验,既然已经报警处理了,那么交警应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如果按所描述的现场情况,车已经是停住的了,那么应该是电动车负主要责任,那么交警是没有理由扣车的。
6、车应该购买了交强险的,那么不管是谁的责任,保险公司都是应该赔偿的给伤员的,这是这里交强险的目的。
7、所以根本不用着急,只要及时催促交警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知道自己所负的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就不怕对方耍赖了。
交通事故一般可以进行伤情鉴定,按照伤情鉴定的结果还有责任的认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所以一般不需要担心对方会因为过分的手段增加医疗的费用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去给对方讲,对方的就诊医院一定要是县市级医院的医疗发票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