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嫌疑人构成侵占罪如何处罚?
构成侵占罪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自诉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三、侵占罪提起自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侵占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四、侵占罪提起自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自诉状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
3、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
4、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侵占罪的处罚标准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侵占的数额和相关的犯罪情节确定,而且,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只能由受害人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自行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方能够取得自诉人的谅解,自诉人撤诉的情况下是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