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三年离婚彩礼钱该怎么退?
不需要退还,男女双方结婚三年离婚的,在正常情况下,收取彩礼的一方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在离婚后,出现退还彩礼法定情形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方也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将彩礼退还,未按照相关规定退还彩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的支持,强制退还彩礼。
符合条件下是可以退还彩礼的。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二、哪些财产不能算做是结婚的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
结婚三年离婚彩礼钱不需要退还,彩礼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一种风俗习惯,根据彩礼的目的性,有五种情况不能作为彩礼,男方或其近亲属为了取悦对方所赠的财产,双方在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赠的财产,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的财产都不能作为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