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写好的遗嘱修改可以吗?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遗嘱的格式有哪些?
1、本人身份的说明
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
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
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
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是由立遗嘱的人来进行书写,如果修改也需要本人处理,一般在处理时就需要结合本人的意愿来进行处理,如果是其他人修改这完全是不可以的,但在写遗嘱时就一定要想清楚,避免之后继承者们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