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猥亵罪和猥琐罪有什么区别?
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猥琐罪和猥亵罪,只规定了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
构成要件如下:行为人不分男女、老幼、已婚或未婚等,均可能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或行为客体。行为人必须有强制猥亵的行为,即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而进行猥亵的行为。
“猥亵”指奸淫行为以外一切满足自己欲望,或足以挑逗他人引起有伤风化的行为。某些违反自然的变态行为,或同性间的行为等,也可构成猥亵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强制猥亵的故意。
二、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三、猥亵妇女拘留多长时间判刑?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会侦察两个月,但最长只能侦查七个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要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并且公安机关补充侦察要两个月,但不能退回补充侦察两次。法院通常要一个月审理,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二审要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猥琐罪和猥亵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一旦犯前款罪名,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加重情节的要加重处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