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及著作权按几年分摊?
著作权一般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专利与著作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
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二、专利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
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三、专利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由上可知,提出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应当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 一件专利申请中应当包括两项以上发明;
(二) 分案申请的发明人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
(三) 分案申请应当以原申请(第一次提出的申请)为基础提出;
(四) 专利部门已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如果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五)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
专利及著作权按十年分摊,专利保护的原则有两种,一种是先发明原则,一种是先申请原则,对于同一个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时,应当将专利权授予先发明的人,如果有两个人对同一个专利提出申请,按照申请顺序确认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