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多县打官司律师收费是固定的吗?
打官司律师收费并不是固定的。律师费一般是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纠纷案件,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律师费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将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二、被告人需要承担律师费的情况有哪些?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呢?简而言之,债务人恶意减少自己的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使债权不能得到完全受偿的情形。举个例子来说,债务人在可以清偿债权人欠款时,恶意赠与、捐献财产致使其财产减少,不能清偿债款,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行使撤销权。并且在行使撤销权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在法院判决之后也就是俗称的官司打赢之后,都由被告负担。如果是恶意串通第三人的,第三人具有过错的,也应当分担部分费用。
2.著作权重关于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所谓制止侵权,说明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为了制止侵权行为的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所谓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调查取证费用和合理的诉讼费,其中诉讼费用中就包括律师费。也就是说在维护著作权,制止对方的持续侵权行为时所提请的诉讼,经法院判决后,律师费是可以由被告支付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被告所支付的律师费可能只是部分律师费,并不代表全部律师费。在制止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胜诉时,被告支付标准主要参考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等制定的指导性标准代理费。
3.在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未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与知识产权制止侵权有共同之处,首先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为了制止侵权行为扩大而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同样,原告胜诉后被告支付律师费的标准需要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对律师费用的规定,一般只是支付部分律师费。
对于辩护律师的收费金额以及具体的收费情况,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且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具体的判断。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与委托人就收费的内容和情形进行充分的协商,因为律师费属于商业收费,所以是可以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