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高空抛物砸到人由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担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小区高空抛物怎么处理
1、对于高空抛物的认识,人们经常停留在道德层面,这其实也是一种对公共安全责任的淡漠。生命安全意识不足、漠视公共责任、监管机制和手段不够,使得“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俨然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公害。
2、对于高空抛物,法律已经有比较严格的“无过错原则”: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责任。但现实中人们对这一行为的严重性,认识往往不够,这需要家庭、社会、公安共同努力强化,广泛教育和警示人们严格自律,戒除抛物陋习。
3、治理高空抛物,监控和处罚等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真正要杜绝高空抛物,还是要提升居民整体对高空抛物危害性的认识,如果每个人的文明意识都提高了,能够自我监督,高空抛物自然会慢慢消失。
4、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
5、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