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径比赛中,所有赛跑项目参赛者的名次取决于其身体躯干(不包括头、颈、臂、腿、手或足)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为止时的顺序,以先到达者名次列前。在任一赛次中,按成绩录取进入下一赛次时如遇运动员成绩相等,则终点摄像主裁判应考虑有关运动员的1/1000秒的实际成绩。如果成绩依然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进入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在决赛中第一名成绩相同,裁判长有权决定是否重赛,若无条件重赛,则并列第一;至于其它名次成绩相同,按并列处理。
短跑及中长跑的起跑
在国际赛事中,所有400米或以下的径赛项目,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及起跑器。
发令员口令为“各就位”(on your marks)、“预备”(set),最后发令枪响。在“各就位”(on your marks)及“预备”(set)口令之后,参赛者应立即完成有关动作,否则属起跑犯规。如果有运动员抢跑,发令员就会宣布起跑犯规。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应给予警告,除了全能项目之外,每项比赛只允许一次起跑犯规而运动员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全能比赛中,如果一名运动员两次起跑犯规,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除此以外,在“各就位”口令发出后,以声音或动作扰乱他人,也判为起跑犯规。在枪声响起前有任何起跑动作,均属起跑犯规。如因仪器或其它原因而非运动员造成的起跑,应向所有运动员出示绿牌。
400米以上(不含400米)的径赛项目,均采取站立式起跑。发令员口令为“各就位”,当所有参赛者在起跑线后准备妥当静止后,便可鸣枪开始比赛。
分道跑
在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的径赛项目中,参赛者越出跑道,获得实际利益或冲撞、阻碍其他参赛者,会被取消资格。如果参赛者被推或挤出指定的跑道,只要未获得实际利益也未影响他人,可不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样,任何参赛者在直道中越出其跑道或在弯道中越出其跑道的外侧,只要没有获得实际利益及阻碍他人,均不算犯规。
赛次和分组
径赛一般分为第一轮(Round1)、第二轮(Round2)、半决赛(semi-finals)和决赛(finals)四个赛次。而赛次的安排和分组,以及每一赛次的录取人数等将根据报名参加比赛的人数决定。预赛分组时要尽可能把成绩好的运动员平均分配到不同的小组中去。在其后的各轮比赛中,分组依据运动员在前一轮的比赛成绩。如果可能,相同国家或地区的运动员应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