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珠海香洲区公办幼儿园资格审核指引
7月8日8:30-12:00,14:30-17:00资格审核
拟录取幼儿的家长,请在规定时间(7月8日)携幼儿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或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申请幼儿户籍信息以报名截止当天(即6月29日)信息为准。
资格审核期间出现的空缺名额,由幼儿园通知后续排位的幼儿监护人,按电脑派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顺延补录,录满为止。
2023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幼儿园资格审核材料表 | |||||
序号 | 人员类型 | 材料1 | 材料2 | 备注 | |
1 | 优先保障类 | 现役军人子女 | ①幼儿户口簿(幼儿户口簿原件,原件中须有“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幼儿个人户口页”等内容) ②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③幼儿出生证 (户口簿或出生证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 | 军官(士兵)证(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 优先保障类人员子女需经相关单位认定。 |
2 | 高层次人才子女 |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 |||
3 |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 | 警官证(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 |||
4 |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或干部证) | |||
5 | 香山人才(香山创业英才、 香山创新英才) | 珠海市香洲区人才证书 | |||
6 | 三溪科创城企业员工子女 | 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
7 | 协议类人员子女 | 经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 |||
8 | 同等待遇类 | 台湾同胞子女 | ①父母及幼儿的台湾户籍誉本 ②幼儿出生证 (户籍誉本或出生证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 | 台湾户籍一方的父(母)亲及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
9 | 港澳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子女 | ①港澳籍幼儿提供永久(或非永久)港澳身份证 ②港澳籍一方的父(母)亲的永久(或非永久)港澳身份证,父(母)亲另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③幼儿出生证(户口簿或出生证不能反应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 | ①港澳籍一方的父(母)亲在香洲区内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或在有效期内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在香洲区内的房地产权证(以上3种材料提供1种即可) ②港澳籍一方的父(母)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证或中级以上职称证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以上3种材料提供1种即可) | / | |
10 | 博士、博士后的非本市户籍子女 | ①幼儿户口簿(幼儿户口簿原件,原件中须有“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幼儿个人户口页”等内容) ②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③幼儿出生证 (户口簿或出生证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 | 博士、博士后学历、学位证明 | ①国内毕业,毕业证学历认证,证明材料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国内毕业,学位证学位认证,证明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③留学生学历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 |
11 | 香山人才(香山青年人才、 香洲工匠)子女 | 珠海市香洲区人才证书 | / | ||
12 | 香洲区重点企业骨干及 技术人员子女 | 香洲区深化企业服务工作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
13 | 中央、省驻香洲区及中央、省派干部的非香洲区户籍子女 | 相关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 / | ||
14 | 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 | ①幼儿户口簿(幼儿户口簿原件,原件中须有“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幼儿个人户口页”等内容) ②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③幼儿出生证 (户口簿或出生证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 | 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需为幼儿父母拥有的合法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 | ①父母原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因香洲城中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幼儿,需提供区城市更新局(征拆办)出具的拆迁证明。 ②已购房产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该房产的“珠海市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 | |
15 | 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孙子女 | ①幼儿户口簿(幼儿户口簿原件,原件中须有“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幼儿个人户口页”等内容;幼儿户口薄不能反映祖孙关系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祖辈与(外)孙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②监护人及祖辈业主二代身份证 ③幼儿出生证 (户口簿或出生证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 | 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需为幼儿祖辈拥有的合法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 | ①祖辈原持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因香洲城中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幼儿,需提供区城市更新局(征拆办)出具的拆迁证明。 ②已购房产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该房产的“珠海市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 | |
16 | 香洲区户籍幼儿 | ①幼儿户口簿(幼儿户口簿原件,原件中须有“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幼儿个人户口页”等内容。) ②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③幼儿出生证 (户口簿或出生证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提供父母结婚证) | / | 监护人非父母的,应提供幼儿与监护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
17 | 非香洲区户籍幼儿 | ||||
18 | 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 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或助养证 | 合法收养人的户籍证明 (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