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和《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廊教普〔202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原则。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招生入学由县政府统筹、指导和协调,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2.坚持相对稳定原则。坚持招生方案“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保持招生政策相对稳定。
3.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划片招生、户籍优先、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享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4.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工作。所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宣传资料须报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民办学校同时上报县教体局教育发展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二)入学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
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的适龄儿童。
2.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各学校招生条件在相应学校申请入学。
(1)本县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户籍所在招生片区是确定其入学学校的主要依据。外地户籍迁移至招生片区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对于学位有空余的学校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8月20日。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香河县各镇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镇级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纳入财政保障,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位。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县城区和淑阳镇范围内随迁子女接收学校为淑阳总校所辖各公办小学,其他各镇接收学校为相应中心总校所辖各公办小学。报名时监护人到镇中心总校或其所辖各公办小学申请入学,镇中心总校汇总上报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由中心总校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在香河县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廊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政[2024]67号)、《廊坊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冀廊消[2023]49号)文件精神执行。
(4)廊坊市认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硕博人才、高技能人才,面向京津高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人才,通州、武清带科研成果在廊坊转化专家人才,以及燕赵英才服务卡持卡人等子女。按《廊坊市人才子女基础教育入学转学管理办法(试行)》(廊教工委[2023]22号)文件精神执行。
(5)县内公共户(集体户)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为县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户(集体户),监护人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监护人无房产但租住政府房管部门管理的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招生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监护人无自有房产或租住房屋为非政府房管部门管理的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到城内五小申请入学。城内五所小学招生片区之外的由各镇中心总校统筹安排学位。
注:城内小学在全额录取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及房产均在本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后,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继续招收片区内的县内农村人口进城购房定居达一定年限且返乡困难适龄儿童、原自有房产变卖且无其他自有住房、房屋拆迁改造居住地变迁等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入学。当招生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时,此类人员须服从调剂。
(三)招生片区划分
1.城内小学
服务本县城区范围内各居委会(社区)户籍人口和县城区11个原始村街(西北街、东北街、西南街、东南街、西店、南台、周元、安抚寨、段庄、闫庄、前店子)户籍人口。
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房产,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招生片区内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已在县城区购置了商品房已交房但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凭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相关文书)及缴费发票认定就读学校。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与、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各校招生片区划分:
(1)城内一小
居民小区:永明路与淑阳大街交口(起点)→永明路(往南)→新开街(往西)→五一路(往北)→滨河道(往东)→迎宾路延长线(往南)→淑阳大街(往西至起点)围成区域内各小区。(不包含香城郦舍、潮白晓月小区)
村街:西北街、东北街、西南街、西店。
(2)城内二小
居民小区:永明路与淑阳大街交口(起点)→淑阳大街(往东)→永泰路(往南)→绣水街(往西)→唐通线(往北)→淑阳大街延长线(往东)→五一路(往南)→新开街(往东)→永明路(往北至起点)围成区域内各小区。
村街:东南街、周元、南台。
片区内运河家园小区、珠光逸景小区、京汉铂寓南区适龄儿童既可选择城内二小入学也可选择城内四小入学。
片区内锦绣家园小区、秀水经典小区、阳光馨城小区、阳光尚城小区既可选择城内二小入学也可选择城内五小入学。
东方广场小区和盛达铂宫小区适龄儿童既可选择城内二小入学,也可选择城内三小入学。
(3)城内三小
居民小区:迎宾路与淑阳大街交口(起点)→迎宾路(往北)→滨河道(往东往南)→新华大街(往西)→永泰路(往南)→淑阳大街(往西至起点)围成区域内各小区。
村街:安抚寨。
片区内东方广场小区和盛达铂宫小区适龄儿童既可选择城内三小入学,也可选择城内二小入学。
新华大街以南永泰路以东淑阳大街以北的适龄儿童既可选择城内三小入学,也可选择城内五小入学。
(4)城内四小
居民小区:五一路与淑阳大街交口(起点)→淑阳大街延长线(往西)→唐通线(往北)→滨河道(往东)→五一路(往南至起点)围成区域内各小区;五一路以东香城郦舍和潮白晓月两个小区。
河南止务、后小屯、孙止务、姚止务、宋止务五个村街户籍人口既可选择城内四小入学也可就近选择淑阳镇所辖小学入学。
运河家园小区、珠光逸景小区、京汉铂寓南区适龄儿童既可选择城内四小入学也可选择城内二小入学。
(5)城内五小
居民小区:绣水街以南、永泰路以西各小区;永泰路以东、新华大街以南各小区。
村街:段庄、闫庄、前店子。
片区内新华大街以南永泰路以东淑阳大街以北的适龄儿童既可选择城内五小申请学位,也可选择城内三小申请学位。
锦绣家园小区、秀水经典小区、阳光馨城小区、阳光尚城小区既可选择城内五小入学也可选择城内二小入学。
注:户籍和监护人房产位于可双选片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只可以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申请入学。教体局将视学校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学位不足的情况下,申请人须服从调剂。由于招生片区改变导致多孩子女不能同校就读的,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到适龄儿童哥哥或者姐姐所就读学校申请入学。
2.农村小学
由各镇中心总校划定所辖小学服务村街。
3.民办学校
按照《廊坊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方案》中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进行,根据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实际情况和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额变化情况,可及时适当调整各民办学校招生数额。
(四)报名方式
1.城内小学和民办小学将通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报名入口在:“香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家长可根据本方案划定的招生范围选择符合要求的学校申请入学,通过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2.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廊坊市认定的各类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线上无法认定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下报名方式申请入学。
3.各乡镇农村小学采取线下方式报名。
(五)报名时间
城内小学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8日
城内小学学校审核时间:2024年7月4日—12日
各乡镇小学线下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15日(具体线下报名时间以各镇中心总校公告为准)
(六)报名流程
1.线上报名流程:搜索“香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报名—信息填报—学校审核—房产户籍信息核查—录取结果查询。
学校审核中,如发现家长所填信息、材料不符合要求,由审核学校将报名信息驳回,并注明驳回原因,家长可根据驳回原因更正、补充报名信息和材料或选择符合招生政策的学校重新报名。
(1)城内小学报名入口共分为三类,家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入口进入,填写相关信息。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A类:有城区内户籍,且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并能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需在报名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及房产信息,同时上传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及房产证明等相关照片。
B类:有城区户籍但监护人无房产或户籍在县城区11个原始村街(西北街、东北街、西南街、东南街、西店、南台、周元、安抚寨、段庄、闫庄、前店子)的适龄儿童。需在报名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同时上传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照片。
C类:县内公共户(集体户)适龄儿童、县内农村人口进城购房定居达一定年限且返乡困难的适龄儿童,以及因招生片区改变导致多孩子女不能同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需在报名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及房产信息等,同时上传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及房产证明等相关照片。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报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报名儿童的关系证明。
报名信息经学校、教体局审核无误后,在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发布录取通知,家长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校报到。
(2)民办小学线上报名材料
在报名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及户籍信息,同时上传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相关照片。
2.线下报名要求
(1)无法通过线上报名形式完成城内小学和民办小学报名的,可联系学校通过线下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3—15日(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
(2)乡镇小学线下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县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的材料为全家户口簿(须含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评估报告(可在入学后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
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本县居住证全家户口簿(须含户口簿首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儿童本人页)、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评估报告(可在入学后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
(3)在香河县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人子女需提供“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军人所在部队通过人力资源系统线上提交相关材料,河北省军区审核后生成优待资格证明信,分发到相应军分区并提供至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单位证明和入学申请。经香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小学进行线下审核报名。
(4)廊坊市认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硕博人才、高技能人才,面向京津高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人才,通州、武清带科研成果在廊坊转化专家人才,以及燕赵英才服务卡持卡人等。需提供廊坊市人才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居住证明。经香河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小学进行线下审核报名。
(七)报名有关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方案中安排的报名时间进行报名。错过报名时间的,在8月15日—20日通过线下报名方式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段的报名申请不予受理,如遇申请学校学位不足,需服从调剂。
2.申请入学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必须保证其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县招生委员会将协调公安、自规等单位联合检查,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各校实施细则。各校可依据本方案制定本校具体的招生实施细则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九)招生咨询电话
城内一小:0316-8336610
城内二小:0316-8803989 0316-8318019
城内三小:0316-8211698 13082072289
城内四小:0316-8088578
城内五小:19831607077 0316-8085386
淑阳总校:15233265369
钱旺总校:15830626616
钳屯总校:19131606296
蒋辛屯总校:18513978580
安平总校:19930478959
五百户总校:15133641108
刘宋总校:13343364634
渠口总校:13603268651
安头屯总校:0316-8698457
香河县实验中学:18630435888
香河县星宇学校:18603164555
香河县富力新城配套学校:0316-8809890 18632680221
香河县北京景山学校大爱城分校:19931865061 0316-880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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