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幼儿园,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100号(威宁世纪花城小区旁),是兴宁区教育局管辖的一所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总建筑面积6540平方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9号)的精神,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将我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及范围
3-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招生名额
小班6个班。
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领取报名预约号
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
请家长持户口本到幼儿园门卫处领登记领取预约报名号及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
家长持预约号,于7月1日—7月2日(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7: 00)到幼儿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 7月2日下午17:00。
(三)报名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幼儿园 (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100号)威宁世纪花城小区旁
(四)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由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1.《新生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并打印填写完成)
2.户口簿(户口本信息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及幼儿页);请将幼儿页放在第一页并在右上方写上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3.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4.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住宅证明、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5.幼儿出生证
6.预防接种证(不需要复印,只查原件)
7.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不需要复印,只核对原件,如正式录取后再收原件)
(第一页放新生报名表,第二页放幼儿户口复印件且在右上方写上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
长摁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并自行打印填写
录取程序及办法
(一)材料审核
1.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4日,由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公示通过材料审核名单:2023年7月5日,幼儿园将通过报名材料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
3.公示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建兴幼儿园。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作为幼儿园新生拟录取对象。
(二)预录取
当新生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全额录取;当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幼儿园无法全额录取时,将按以下排序先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等优待对象子女(优待对象资格审查及教育优待办法,按南宁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2.玉蟾路:7号威宁世纪花城小区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1)小区“房户一致”的幼儿。(★房户一致:房主需是幼儿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幼儿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其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下同)
(2)威宁世纪花城小区内其他兴宁区户籍的幼儿。
3.其他兴宁区户籍幼儿。
(1)“房户一致”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2)其他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4.在兴宁区居住的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幼儿。(★南宁市其他城区:指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
(1)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威宁世纪花城小区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
(2)在威宁世纪花城小区内居住的幼儿。
(3)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兴宁区其他地方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
(4)其他类型的南宁市城区户籍幼儿。
5.在兴宁区居住的南宁市城区以外户籍幼儿。
(1)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威宁世纪花城小区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
(2)在威宁世纪花城小区内居住的幼儿。
(3)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兴宁区其他地方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
(4)其他类型的幼儿
(三)摇号安排
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将对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幼儿采用现场摇号方式确定预录取名单,当场公示摇号结果。摇号安排如下:
1.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9:00
2.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幼儿园
3.人员:由城区教育局、幼儿园、属地派出所、社区和家长代表组成现场抽签监督组,组织现场公开抽签,当场公示抽签结果。
(四)体检
1.2023年7月7日,幼儿园向预录取幼儿发出体检通知。
2. 7月7日—7月11日,预录取幼儿的家长自行带幼儿到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许可儿童保健科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以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入园体检。
3. 7月12日17:00前,家长将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提交至幼儿园。
(五)公布预录取正式名单
预录取幼儿经健康体检合格的,作为正式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1.时间:2023年7月13日
2.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幼儿园
(六)新生注册
新生注册:7月14日(暂定)
幼儿园收费
幼儿园执行南发改收费〔2020〕71号文件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540元/人·月,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相关事项说明
(一)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原则上应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
(二)幼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性质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材料审核能否过关,与幼儿是否属于招生对象以及家长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有关,与报名顺序先后无关。
(四)幼儿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将于7月6日—7月7日由家长到园门卫室登记领回,逾期未领将由幼儿园自行销毁。
(五)家长不按时报名、不按时提交幼儿体检材料或不按时到园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家长自动放弃为孩子报读兴宁区建兴路幼儿园的权利,幼儿园不予受理有关补报名或注册申请。
兴宁区所有公办幼儿园同期招生,每个适龄儿童仅限报其中一所,对虚假证件、重复报名等将取消报名资格。
温馨提示
(一)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报名
7月1日—7月2日,幼儿园接受按预约号报名,请家长们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二)现场报名和摇号时,一个家庭仅限一名家长入园
(三)遵守园规
办理报名手续的家长需服从幼儿园管理,不在园区内游玩、滞留,听从幼儿园保安及招生工作人员的指挥,办完报名手续应及时离园。
(四)绿色出行
幼儿园无汽车停车位,电动车停车位有限,请家长尽量绿色出行,避免幼儿园门口及周边出现交通拥堵。
相关事项说明
招生咨询电话:
韦老师 19317170772
萧老师 19077079076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招生监督电话 :
0771—329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