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自7月15日至9月30日,可前往长沙县资助中心办公室办理。
申请对象:
1、是指户籍在长沙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所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确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信息来源:微星沙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