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与所在区的南京市户籍的考生相同(除特别说明外)。
报名手续
学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户口簿,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各区考试中心(招考办)负责组织本区报名工作;民办初中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学校所在地的区考试中心(招考办)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各报名点(初中学校、区考试中心)负责审核本 报名点考生的报名资格。
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学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初二年级地理和生物考查成绩证明;往届生须交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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