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高考报名选考要求
考生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考,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还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包括2012年至2019年3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A或B或C”等级),方可报考该科目选择性考试。
(一)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首选考试科目为物理的,称为“物理学科类”,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的,称为“历史学科类”。
(二)考生再选科目对应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四科,必须选择两科,经信息确认后完成高考报名;再选科目对应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三科,考生至少选择一科;再选科目对应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二科及以下的,可不选或自愿选择再选科目数量。
考生自主选择首选考试科目和再选考试科目,经信息确认后不得进行更改。
(三)首选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统一高考,仅可报名参加单考单招考试。
(四)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省2024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科目成绩合格的,可于2024年3月10日至11日完成考试报名及报考信息确认。
首选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对应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如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省际联考或校考,可在本次普通高考报名时限内向所在县(市、区)招考办书面申请,并签写《考生暂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承诺书》,经批准可暂时取得统一高考报考资格,相关考生须参加我省2024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首选科目成绩合格,否则取消其统一高考报名资格,其所参加艺术类省统考、省际联考或校考成绩无效。
(五)考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的转入认定,须于普通高考报名前完成。考生需在报名点所在地招考办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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