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城区小学新生线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0-16日,一个学生限报一所学校,不得同时填报多所学校,
8月17日前线上审核
8月18日公示预录取名单
8月20日新生见面会
8月30-31日正式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两证一致类:学区内户籍、房产一致的适龄儿童,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父母或与其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缴纳契税的发票,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自建房,提供房屋建设有关手续和土地使用权证)及住房实际入住证明(近6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类: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类:在学区范围内已购房、建房和在县城范围内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等居住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父母或与其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缴纳契税的发票,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自建房,提供房屋建设有关手续和土地使用权证)及住房实际入住证明(近6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优待类:现役军人、高层次引进人才、外商人员子女按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申请表及其父亲或母亲现役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工作证、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高层次引进人才及外商人员子女需提供申请表及高层次引进人才或外商人员的凭证材料或证明、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人员名单需通过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才办、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核实审定通过,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并向社会公示。
5.随迁子女类: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居住证或其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劳动就业部门盖章的劳动就业合同或企业职工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的发放工资流水证明)、在城区取得的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提供一种即可),到第二小学和第三小学预报名。
6.长幼随学类:遵循省、市、县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因地、因校制宜,从2023年秋季新生开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统筹安排”原则,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试行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服务。即同一户家庭多个孩子分处城区不同招生学校时,一年级新生参加入学报名时可申请“长幼随学”,经审核通过,将优先安排到其同胞兄(姐)就读的公办学校。申请“长幼随学”须家长在平台报名时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相关表格详见《大余县 2023 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点击文件名称跳转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