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稗官野史不可以形容人。
2、稗官野史,汉语成语,拼音是bài guān yě shǐ,泛称小说及记载不见经传的轶闻琐事的著述。稗官:古称专给帝王讲述风俗人情、街谈巷议的小官,后用作小说或小说家的代称。野史:原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后与稗官连用。出自《汉书·艺文志》。
3、《儿女英雄传》第十六回:这稗官野史,虽说是个顽意儿,其为法则,则如文章家一也;必先分出个正传附传,主位宾位,伏笔应笔,虚写实写,然后才得有个间架结构。
4、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回:如今我要将这碑记付给文人墨士,做为稗官野史,流传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