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入学生需提交的资料及格式要求
一、户籍生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学生原就读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 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
2.《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申请理由”中“申请人”要学生签名,并填写日期;“学生家长确认意见”中家长签名,并留两个以上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3.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 件上签名盖学校公章,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户口簿复印首页和户主页在同一张 A4 纸正面上、报名对象页和父(母) 页在同一张 A4 纸背面上,报名对象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报名对象的出生证明。
二、政策性照顾生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 学校公章),交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需要学生和家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政策性照顾生相对应的军人证明、人才证书、经济证明、领养证明等;异地务工人员子的居住证明、社保凭证等;外国籍学生要提供学生护照、本地监护人证明及身份资料、学生出入境记录、出入境有效日期等。
2.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盖学校公章,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可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原学校公章),交复印件,原件提供审核。
2.《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申请理由”中“申请人”要学生签名,并填写日期;“学生家长确认意见”中家长签名,并留两个以上家长(监护人)联系电话。
3.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核对人在复印 件上签名盖学校公章,并注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户口簿复印首 页和户主页在同一张 A4 纸正面上、报名对象页和父(母) 页在同一张 A4 纸背面上,报名对象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报名对象的出生证明。
4.提供参加积分的材料
(1)居住证明(※址山镇外江门市内的家长到常住地社区或村居委写居住证明;※江门市外的家长到址山派出所出具证明);
(2)社保凭证(在址山镇购买的社保流水);
(3)就业证明,一可提供现址山镇内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的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可提供鹤山市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执照或者到申请时为止在鹤山市 连续纳税 1 年的证明;
(4)鹤山市志愿服务相关证明;
(5)填写《附 件 1: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分截止时限: 2024 年 1 月 7 日。
注:申请人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转入公办学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以上资料除居住证明和社保交原件外,其余证件上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原件以作查验,递交的资料恕不退回。
附件 1: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附件 2:2024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址山户籍学生)
附件 3:2024 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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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址山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2024 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
(址山户籍学生)
2024 年春季址山镇申请转入登记表
(异地务工人员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