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春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新区户籍或持有新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入读新区小学。
初中:完成小学阶段(6年制)义务教育,具有新区户籍或持有新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少年,可入读新区初中。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招生按长春新区2023年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学区查询网址:http://www.ccxq.gov.cn/ztzl/xqcx/),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当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商住一体,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当占51%及以上。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一方户籍一致的,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不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新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面向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招生程序
请一定按照招生工作流程安排进行操作,以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信息登记
5月5日9:00-8日17:00,符合新区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登录“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cxq.gov.cn/),点击“长春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网上信息登记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期间,可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自行修改,网络端口关闭(5月8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请如实填报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联系电话务必要保持不变。
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统一信息登记入口,选择“申请入读小学”或“申请入读初中”进行信息登记。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信息登记时,按照户口本实际地址填写。高新区、北湖区、空港区都请选择“长春新区”,确认“派出所”“委”“组”进行填报,写清居住小区名称及具体楼栋号。持有新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证暂未办理下来的,到派出所申请出具暂住人口详细信息登记表),填写“现居住地址”一栏时,请选择“长春新区”,依居住证上的地址进行填报。在长春新区实际居住的九台区、双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请按照实际居住地对应的“派出所”“委”“组”等信息进行填报。
非新区户籍或新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请到您户籍地或居住证对应的区域进行登记。
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因极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9日9:00—17:00,持户口本、房产证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信息。具体请关注长春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ccxqjy.ccxq.gov.cn/)招生政策。
5月9日17:00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将无法申报民办学校,无法参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由新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为双(多)胞胎,且有意愿申报同一所学校入读的,可在网上信息登记阶段,以 “双(多)胞胎”身份填报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5月15日-19日,新区教育局依据学区划分方案向公办学校下达审核名单。各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合理安排时间,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其父母房屋权属证明、实际居住地及申报入读初中的适龄少年学籍信息进行审核。具体审核要件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学位派送
5月24日—25日,各公办学校依据信息审核结果向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招生录取
(一)公办学校
6月12日9:00—13日15:00,选择到公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校换取学校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具体入学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民办学校
1.公布信息
5月30日,公布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信息。
5月20日前,由学校合理安排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家长(监护人)签字后由学校进行初审。学校审核无误后,于5月25日前报新区教育局核准后予以录取,并上传招生报名系统。该部分学生不能入读公办初中,不能参加其他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不能参加公办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2.网上报名
5月31日9:00-6月1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cxq.gov.cn/),点击“长春新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可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自行修改,系统关闭(6月1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双(多)胞胎有意愿申报同一所民办学校入读的,且在网上信息登记阶段,以“双(多)胞胎”身份完成信息填报的,可以使用双(多)胞胎中一个孩子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其他孩子共享派位结果。
3.组织录取
6月9日9:00,新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本区民办学校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6月9日15:00-12日17:00,登录“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cxq.gov.cn/),点击“长春新区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于6月12日9:00—13日15:00,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校换取学校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能参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4.空余学位派位录取
6月14日,公布辖区内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额。
6月15日9:00-16日17:00,按照自愿原则,登录“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cxq.gov.cn/),点击“长春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可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自行修改,系统关闭(6月16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双(多)胞胎有意愿申报同一所学校入读的,且在网上信息登记阶段,以“双(多)胞胎”身份完成信息填报的,可以使用双(多)胞胎中一个孩子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其他孩子共享派位结果。
6月20日9:00,新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本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额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额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6月20日15:00-21日17:00,登录“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ccxq.gov.cn/),点击“长春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6月25日9:00—26日15:00,被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被派位录取的,回原录取学校入读。
五、统筹安排
符合2023年招生入学条件,具有长春新区户籍或新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限进行信息登记或到校报到的,新区教育局将于7月6—7日在兴华学校(福源西街与应化南路交汇)进行补报名。具体请关注长春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ccxqjy.ccxq.gov.cn/)招生政策。通过报名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新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往年已经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再进行网上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辖区内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新区教育局提出缓学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长春新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