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肯定,压岁钱是属于孩子自己的财产。首先,孩子的压岁钱往往是亲戚或朋友给予的,这属于孩子所获得的“赠与”,孩子获赠的财产应该属于孩子自己所有,而不能将其视为孩子父母的财产。
2、其次,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而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一经交付即不得反悔。孩子所获得的压岁钱完全符合赠与的条件,赠与人是孩子的亲戚或朋友,而孩子是受赠人,赠与人给孩子的压岁钱都是出于自愿且无偿的,而孩子作为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的。
3、再次,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同时,该法第三十五条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最后,如果认为压岁钱是家长间的财产交换,可以自行挪用,这不符合法律逻辑。因为在家长间互相给予对方孩子压岁钱时,本质上受赠人就是孩子,即使是家长间的相互接受行为,也只是作为监护人代替孩子接受而已,家长并非赠与合同的真实主体。因此,孩子的压岁钱归您孩子所有,不能随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