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202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和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职[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办学师资、教学条件,特制定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年限:三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江苏户籍或外省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2、学历要求:具备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
3、生源类别: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或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取消报名资格;
(7)考生个人的身体状况不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相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备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形式
考生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所报考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1、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4日(每天8:00-20: 00)
报名网址:点此进入
考生通过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准确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填报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注册完成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志愿。
2、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
(1)时间地点:10月28日(9:00-16:00)、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淳校区(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2)材料清单: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苏务工证明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退役军人考生资质审核相关证明;能反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 签字确认:考生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为确认。签字确认前请逐一核对本人真实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应在现场确认时及时更正。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
考试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
1、考核办法
(1)形式内容:综合素质评价以笔试为主,考核学生人文、地理、时事政治等综合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以面试为主,考核学生的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倾向等。具体请查阅我校公布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综合素质考试及职业适应能力面试办法》。
(2)分值设置:综合素质评价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值为200分。
(3)时间地点:时间安排在11月30日前,地点: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淳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取规则
(1)依据考核办法确定总分,按报考专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安排在12月10日前,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3)学校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价,于12月15日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于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4)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以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新生入学须知要求为准,开展教学时间为2022年春季。
六、学制及学习形式
1、学制时间: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
2、学习形式: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生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和学校实际,单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教学组织形式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分学年完成学业。对已经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根据证书等级、类别可免修相应的课程。
3、住宿安排:学校为学生提供学生宿舍,住宿须遵守《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住宿管理条例》。
七、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
1、入学报到: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春季入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所在系部请假或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未请假或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籍注册: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未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暂缓注册,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含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或成人本专科学籍)的学生不予注册。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毕业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八、奖、助、补、免政策
1、我校具有完备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平均33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获奖助学生比例大,做到“应助尽助”。
2、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3、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九、附则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