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招生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本街镇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入学。
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区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